因為天和、地和是純運氣的和種,所以有些人會提倡, 競技麻雀應該廢除天和、地和,以減低運氣因素、提高技術成份。 但是,意外地中庸麻雀裏卻保留了天和、地和。
天和的機會率,(包括七對子)約為33萬分之一。 地和(本義)的機會率,也可以算三家各家有跟天和一樣的機會吧。 這機會率比任何其他的和種都要低。天和、地和不錯是純運氣的和種, 但因為這和種的機會率極低,所以它帶來的運氣成份,也是微乎其微。 麻雀裏的運氣成份,比天和、地和重千百倍的比比皆是, 例如要和字一色、大三元等大牌沒有相當的好運是絕對和不到, 牌運好的話可以六巡、八巡就和了門前清或一副露的混一色或一氣通貫等好牌, 這些大牌的機會率高很多,天和、地和的運氣成份相比之下完全微不足道, 為了提高麻雀技術成份而要廢除天和、地和,只是吹毛求疵、矯枉過正的說法。 實際上提倡廢除天和、地和者,有很多卻對其他明顯、嚴重的不當運氣成份 -例如「自摸濫賞」-視若無睹,甚至積極助長歪風,可見廢除一說只屬井底之見。
中庸保留了天和、地和,是因為這是從古典初期便有的傳統和種, 既然廢除的理由不夠力,就應該保留這有傳統麻雀色彩的和種以增加趣味性。 從 v3.1 起把天和、地和評定為半滿貫,相信這樣可以在麻雀色彩及運氣輕重之間取得最佳平衡。 也就是說,覺得半滿貫剛好足夠帶出這和種的傳統色彩,再高便是無必要的運氣成份, 但再低便會削弱和種的色彩。
莊家開始的十四張牌和牌,即為之天和,這後來也沒有多大改變。
中庸採用了本義的地和,即閒家銃和莊家打的第一張牌。 這是第一張「落地」的牌,所以稱為「地和」是貼切的。 但後來在日本麻雀等又出現了另一個定義:地和包括閒家摸第一張牌時的和牌; 那改變的動機是想把地和的定義改到與天和平行。 然後又出現了「人和」,即是閒家在自己第一次摸牌前已銃和和牌; 本義的地和,有保留稱作地和的,也有把之剔出地和的範圍,列入人和之內。
另外,也出現了天和系列的下位和種「起叫」,即是配牌的十三張已聽牌, 或是摸第一張牌然後打牌時已聽牌。到了(港式)台灣牌,又有了「首七張」等的變化。
© 2009 Alan KWAN Shiu Ho